2019年重点工作金融业解读及税务洞察

2020-03-2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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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旨在推进粤港、粤澳更紧密合作的《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9 年重点工作》和《实施〈粤澳合作框架协议〉2019 年重点工作》(《重点工作》),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和 5 月 27 日分别出台。这不仅是《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以来的第十份、《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以来的第九份年度重点工作文件,亦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   纲要》(《规划纲要》)于今年 2 月 18 日公布后,首份相关文件,重要性和意义不言而喻。

两份文件立足于《规划纲要》,分别涉及九大方面、70 余项具体工作,既延续了合作框架协议的一致性,又充分体现了粤港、粤澳合作各自的特色。粤港澳之间合作共同的重点领域包括:共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促进现代服务业合   作、推进教育合作、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共建优质生活圈、携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

其中关于金融业合作的重点,在促进现代服务业合作的章节中有详细的描述。涉及的领域涵盖跨境金融、绿色金融、   金融科技、电子支付、保险和金融机构执业等,主要是对《规划纲要》中涉及的发展建议的落地。


要点

跨境金融

早前发布的《规划纲要》指出,将逐步扩大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因此今年的《重点工作》在跨境金融方面提出   了相关方向。其中粤港澳合作的共同点涉及:

• 探索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 支持征信机构开展合作,为跨境投资、融和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粤港合作的特色包括:

• 支持在广州、深圳等市试点深化外汇管理改革。

•  探索推进理财产品交理财产品交叉代理销售业务。

粤澳合作的特色在于:支持发展澳门特色金融,助力澳门建设「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中心」。


绿色金融

《规划纲要》中提到,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绿色金融是其中一个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在绿色金融方面亦   有着墨,其中粤港澳合作的共同点涉及:

• 支持广东企业在港澳发行人民币绿色债券。

• 鼓励港澳金融机构参与广州绿色金融改革试验 区建设。

• 探索港澳投资者通过广东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参与内地碳排放权交易。

粤港合作的特色包括:

• 推动出台鼓励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推行绿色信贷、绿色租赁等政策。

• 研究简化并加快广东企业到香港发行绿色债券 审批程序。粤澳合作的特色在于:

• 研究在澳门建立绿色金融平台。

• 研究出台鼓励绿色融资的措施。


金融科技

金融科技近年来在内地与港澳飞速发展,亦是三地合作的重点领域之一。在这方面,《重点工作》提出的粤港澳   合作的方向较为一致,均为推动金融科技应用,鼓励创新,推动高标准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探索建立跨境协同监管机制。


电子支付

「同推动大湾区电子支付系统互联通」是《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为此《重点工作》在互在电子支付方面,   粤港澳合作的共同点涉及:

• 推广电子支付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 推动银联卡互通使用。

粤港合作的特色包括:推进香港居民异地见证开立内地个人Ⅱ、Ⅲ类银行结算账户。  

粤澳合作的特色在于:推广银联闪付等电子支付工具的应用。


保险

内地居民随着收入增长,对于保障和理财的需求与日俱增。《规划纲要》中推进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远景,   也涵盖了区内金融产品的互通,尤其是保险产品的跨境交易。《重点工作》在保险方面提到的粤港澳合作的共同点涉及: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产品保险和跨境医疗产品,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等服务。

粤港合作的特色包括:争取允许香港保险业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设立保险服务中心,为内地持有香港保单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金融机构执业

《规划纲要》指出大湾区将打造国际金融枢纽,为此粤港澳更紧密的金融服务互联互通亦十分必要。《重点工作》   在金融机构执业领域,粤港澳合作的共同点涉及:

• 支持港澳金融证券机构经备案后为广东提供金融服务。

• 争取降低港澳银行保险机构资产准入门槛

• 争取将适用于广东自贸区的做法推广至大湾区内地其他区。

粤港合作的特色包括:争取率先取消港资金融机构在内地设立合资证券、期货基金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股   比限制。


粤澳合作的特色在于:

• 推动放宽对澳门投资者投资证券期货基金公司的股比限制。

• 支持在澳门建立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证券市场。


其他

除了以上方面,《规划纲要》也表示要促进大湾区内的科技成果转化,措施之一将香港发展成为大湾区高新技术   产业融资中心。对此《重点工作》在企业赴港融资方面指出:

• 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产业公司赴港上市集资。

• 支持更多广东企业赴港发行债券。

另外,《规划纲要》亦表示要强化前海合作发展引擎作用,任务之一是支持香港交易所前海联合中心建成服务境   内外客户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探索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对此《重点工作》亦有所提及。


普华永道税务洞察


由于这次的重点工作安排侧重点在营商环境及行业准入方面对广东省政府与香港及澳门在今年的合作方向安排的   框架性明确,因此幷没有直接涉及财税相关的内容。我们留意到这次的重点工作中,有提及跨境金融也鼓励绿色   金融产品创新,我们认为企业及金融行业在进行相关商业考量时,应该把以下的税务事宜纳入考量的项目之一︰


一) 中国税务

  1. 绿色金融作为近年来新兴起的产业,我国现阶段幷没有具体的财税措施明确各项税务处理,实操中税务机关是仅凭绿色金融的产品或服务名称,还是会分析各项绿色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性质后,才比照现有的对相关金融行   业的税收政策做税务处理? 亦或会出台特定的税务政策明确相关绿色信贷、绿色租赁、绿色债券及碳排放权交易等的税务定性及税务处理? 企业若进行相关的金融产品交易或金融服务,需要密切留意政策变化,幷与税局进行及时的沟通,以确定相关税务处理对交易财务报表或估值的影响;

  2. 此外,这次的重点工作安排中也涉及了包括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及医疗保险产品在内的跨境金融和保险业务   创新,对于在香港及澳门的金融及保险机构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内无机构场所但向大湾区内地城市的企业及个人销售了相关的跨境金融产品及保险业务而可能产生的企业所得税问题,也需要企业在进行相关业务时留意,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的企业也应进行相关税务分析在必要时与主管税局进行沟通,降低税收风险。

  3. 当前增值税已经全面推行至中国的各个行业与领域,中国境内各项金融理财产品的增值税处理门类繁多,其中不乏特定的优惠处理。工作重点中提及的各项金融新举措(如理财产品交叉代理销售、碳排放权交易等)将适用怎么样的增值税处理,又是否会本着鼓励的姿态而给予更为优惠的增值税处理从而更好促进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

    由于具体措施仍有待广东省有关部门根据重点工作安排研究后出台相应政策落实,我们会密切留意后续的政策出台并及时与您分享我们的观察。


二) 香港税务

  1. 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投资“赴港融资企业”的股票和债券所产生的股息、利息和资本增值要考虑是否会产生中国预提税的问题,如该收入和利润同时也需要缴纳香港利得税或海外投资者本国的相关税项,则该投资者也应考虑中国预提税是否可以扺免香港及本国税项。

  2. 香港特区政府为推动债券及绿色金融的发展,已推出一系列税务优惠和政府补贴措施,内地创新产业公司以及广东企业赴港上市集资、发行绿色债券,符合有关条件可以享受到政府补贴或税务优惠。

  3. 为了推动粤港两地金融科技的跨境应用,政府建議完善相关政策,企業除了考虑相關政策對業務影響的同時也   要留意跨境業務對企業帶來的稅務考量,例如税务优惠、避免双重征税政策等等。


三) 澳门税务

  1. 澳门特区政府为进一步推动特色金融的发展,推出一系列税务优惠措施,包括豁免投资于在澳门发行的国债及央企债所取得的收益的所得补充税,并豁免发行及取得有关债券所涉及的印花税,然而民企债暂未有相应优惠,企业来澳发行债券,需留意政策最新发展,做好税务成本分析。

  2. 澳门特区与国内及葡国皆有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议,澳门也单方面豁免葡语系国家取得或产生的并已在当地完   税的收益的所得补充税,金融机构发展跨境特色金融业务,宜做好税务筹划,利用现有协定和政策,降低倘有的双重征税的情况。

  3. 为落实培育特色金融成长,澳门特区政府正研究制定《信托法》,推动内地金融机构与葡语国家相关的业务集   中在澳门办理,相关税务理有待政府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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