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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通过民间的交流合作,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促进穗港澳合作的深化,促进体制、机制的创新,为穗港澳三地经济、社会、文化的合作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为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港澳地区的繁荣稳定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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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以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的原则,为穗港澳三地搭建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平台,推进穗港澳紧密合作。

(二)介绍祖国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推介对港澳扩大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穗港澳业界提供各项政策措施咨询服务。

(三)组织对穗港澳合作重点课题的研究,为三地政府建言献策。

(四)引导业界参与提供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效益,为广东在探索借鉴港澳先进社会管理体制新模式方面发挥率先示范作用。

(五)建立穗港澳业界与三地政府之间完善的联动机制,维护业界合法权益,及时反映业界诉求,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六)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流联谊活动,增进穗港澳业界的沟通联系,为穗港澳业界共同发展搭建合作平台。

(七)发挥专门网站和刊物的作用,及时反映三地政府的方针和政策,为业界提供明晰指引。介绍业界的最新发展动态,为企业扩大影响力和增强知名度创造有利条件。

(八)协助业界和有关团体代表拜访穗港澳三地政府领导和有关机构,协助业界邀请相关政府领导出席有关重要活动。

(九)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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